易明医药:公司以及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217.1万元
新京报贝壳财经讯(记者丁爽)12月27日晚间,易明医药发布公告表示,公司以及子公司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,经自查,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465.13万元,增值税及附加648.47万元,滞纳金103.50万元,合计1217.10万元。易明医药称,目前,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,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。公司同时表示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——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》相关规定,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,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。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,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7.10万元,最终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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